七零回城之后_御书屋 - 分卷阅读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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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其实刚刚也想买,奈何经济条件不允许,虽然沈母给的有零花钱,但这条丝巾的价格不便宜,都快赶上她半个月工资了。
    她本来想等到自己发工资之后,再来把这个丝巾给买下来,没想到……
    沈知又把袋子给递了回去,“我不能要,太贵重了。无功不受禄”
    季怀谕没有接,看沈知是认真,便说道:“这是你帮忙挑礼物的谢礼。”
    沈知还是不肯收,“这个谢礼太贵重了,再说,只是挑了个礼物。”
    丝巾的确不便宜,季怀谕便换了个说法,“这个丝巾你先收着,之后你把买丝巾的钱再还给我,行吗?”
    沈知想了一下,过段时间自己就发工资了,自己肯定不会拖欠着不还,就点头答应了,还跟季怀谕强调,:“放心,我肯定会还你的!”
    看小姑娘点头答应了,季怀谕看着小姑娘想自己保证的样子,觉得她真好可爱,看着小姑娘毛茸茸的头发,像个小猫一样,手有点痒痒的。
    说让沈知掏钱买,只是为了让小姑娘心安理得的收下礼物,他怎么可能真的要她的钱。
    沈知看了一眼手表,她出来之前跟谷主任打过招呼,在百货大楼看完布料之后,如果已经下班,就不回办公室,直接回家了。
    纺织厂已经下班,她现在可以直接回家了,转身问走在自己身后的季怀谕,“我要回家了,如果没事的话,我就先走了。”
    季怀谕听了之后也看了一眼手表,说:“你怎么回去?”
    沈知:“走着啊!”
    “我骑自行车来的,我们正好顺路,可以捎你一程。”
    听到季怀谕说跟自己正好顺路,正想问他怎么知道她家的地址,突然想起来,联谊会的时候说过,点头答应了。
    季怀谕推着自行车过来,长腿轻轻松松跨上自行车,扭头示意沈知坐上去。
    沈知坐好之后,季怀谕蹬着自行车,载着沈知轻轻松松往长庆胡同的方向骑去。
    本来沈知的手就不知道放在哪,一直抓着自行车的坐垫,道路还不是很平展,不是的颠簸两下,差点没把沈知给甩出去。
    再一次差点被甩出去的时候,季怀谕出声让沈知抓紧他的衣服,沈知真的怕掉下去,便听了他的话抓着他的衣服。
    快到长庆胡同,路上突然出现一个低洼,也不知季怀谕是故意的还是真的不小心没有看见,自行车颠了一下,吓的沈知直接抱住了季怀谕的腰。
    直到过了那段路,才慢慢松开改为抓着腰间的衣裳。到了长庆胡同,沈知没让他往里面去,在胡同就停下了。
    停车之后,沈知给季怀谕说了声谢谢再见,就跑着走了。
    季怀谕看着小姑娘落荒而逃,低低地笑出了声,直到看不到小姑娘的背影,才骑车朝着反方向去。
    第10章 季家
    沈知一口气头也不回的跑回了家,沈母看到她回来,脸上红扑扑的,“脸这么红啊?”
    “啊,脸特别红?可能刚才跑太快了。”说着用双手摸着自己的脸,回道自己的房间以后,拿起镜子照了照,看见自己发热的脸。
    刚才在自行车上她抱了季怀谕的腰,虽然就一会儿,还是感受到了对方衣服下紧绷的腹肌。
    当时只顾着害怕被甩下去,过后才反应过来她是抱着季怀谕的,隐隐约约好像摸到了腹肌。
    沈知之前也被人追求过,但是她自己对对方没有什么心动的感觉,再加上一直忙着搞学业搞事业。在穿来这具身体之前,根本就没有谈过恋爱,更不用说……
    ——
    季怀谕到家之后,晚饭已经做好。
    季母看见儿子回来,手里还拿着什么,“今天回来好像晚了点,手里拿的是什么?”
    “礼物!”季怀谕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季母,季母接过来打开一看,是一条丝巾,拿出来之后,觉得这条丝巾真的挺好看的,“怎么想起来给我买礼物?”
    “过几天的生日礼物,提前买的!”看着季母欣喜的样子,季怀谕嘴角也带着笑。
    “丝巾挺好看的,你什么时候眼光这么好了?”季母不过随口一说,没想到季怀谕回道:“一个小姑娘帮忙挑的!”
    季母:!!!!
    “什么小姑娘,什么时候认识的?”自家儿子千年铁树终于要开花了嘛!
    看着季母一脸激动地样子,笑着说:“联谊会上认识的,今天刚好在商场遇到,就让人家帮忙挑的。”
    听了儿子的话之后,季母轻打了一下季怀谕的肩膀,“那天我让你去,你还一脸的不情愿,非要说你的实验室离不开你。”
    季家属于军人世家,季老爷子当初也是在战场上屡立战功。
    季家的三个儿子,季父季宴平排行第二,最初是在部队里,后来因为某些原因,转业到纺织厂,凭着自己的本事成为厂长。
    季家大哥季宴河继承季老爷子的衣钵,现在已经是军区一把手,季宴升,季家最小的儿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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